第八十八章 怀璧 十五(2 / 2)
我也算见多识广,所以这个眼神,是真的可怕。
伤人者并没有因为我的停滞而停滞,而且他对于明华的朋友还有所顾虑,对于明华就真的是“快给钱,我好快点送你去死”的态度。
你态度再好,我也只能态度好地让你死时少点痛苦而已。
多么不讲道理。
可是这在个仿佛被世界抛弃了的偏僻角落里,哪有什么道理。
或者说,黑暗世界的道理,就是我不杀你,你也不会放过我,走上这一条道路就默认了这条性命随时可以给人夺取,拿世俗的善恶衡量就有些立牌坊了。
当然明华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黑暗世界的人,不过千里迢迢跑来沾染黑道的气息,可一点也不无辜。
又当然,一开始就说了,这个世界是不分无辜,只看利益的。
所以我不是在说他活该有此一难的意思,反而是在说,这位不长眼的广义上的同行,你活该有此一难。
可能已经有人在说我废话多了,有这个闲话的功夫,事情早就解决云云。
但我要澄清,我这不是在废话,而是之后我要向明华灌输的观点。
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,不是我们的善恶观念不同,而是这明明是一道生存方面的题,你却已经在谈善恶。
如果说我偷换概念,强行转移话题核心矛盾,那倒是还能各执一词地吵一番。结果……我相信我们最终会和好的。
不过以上的想法,也确实是废话。
因为在我思考的功夫,虽然说是一瞬间的事情,但一瞬间也是确实存在并消耗的时间。耽误的过程中,就出现了一点不在预计范围之内的小意外。
不不不,不是说我的婚姻状态从已婚变成丧偶了,还不至于那么快。这点时间不够明华从异空间拿出全部财产呢。虽然我并不知道他有多少财产,所以我也并不知道实际转移的具体所耗时间。
还记得我说过店主人的眼神很可怕吗。
如果眼神能杀死人的话,那么面前应该是一堆马赛克了。但眼神毕竟是不能杀死人的,所以店主人用肉眼可以观看的方式,上演了一场什么叫做千疮百孔。
对,结果还是马赛克。
感受到异常的我下意识地躲开,看见几根绳状的物体飞出,白色、半透明,还散发着淡淡的亮光。如树木枝杈那样不断分裂、延展,把敌人捆作一团。
我心中一阵不妙,吓得立马返回了本体。
这种物质……
庆幸,真的是太庆幸了。那绝对是精神力量实体化了啊!也就是说要是我没躲开,意识体就要被捅穿了!
想想就好痛。那体验,可是名副其实的未成年人请在家长的陪同下尝试。
毕竟魂飞魄散。
就算是对自杀者没有歧视,包容甚至鼓励的国度,也是慎重写进法律里的,唯一需要全程严格监督的自杀方式。
唉,好久没看到这么纯粹的精神攻击模式了。
如此说来,我的存在,说不定已经暴露。
不过也不必太紧张,走一步算一步吧。只要我不解除变化之术,那么与他们没有仇怨的明华,又有什么好针对的呢。